各二级学院(研究院):
为落实上级及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相关精神,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增强安全责任意识,明确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做好安全管理和检查。
二、立即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一)假期前开展一次全面实验室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实验室内是否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2.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包括但不限于外窗被铁栅栏、铁丝网等封堵或被广告牌等遮挡等情形);
3.危险化学品、危险性仪器设备、实验动物等储存安全;
4.实验室消防、应急喷淋、洗眼等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同时做好环境卫生、用水用电安全等方面工作。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填写《枣庄学院实验室安全问题隐患排查整改台账》(附件1),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需要其他部门协调解决的,尽快提出申请。
三、切实做好假期安全工作
(一)严格做好实验室准入管理
1.寒假期间,实验室非必须不开放,仪器设备非特殊需要一律关闭电源。确须开放的实验室,实验室负责人应如实向实验室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各学院要从材料、设备、人员、实验过程、应急等方面对假期拟开放的实验室进行严格审批,并全面掌握假期开放实验室数量、开放时段、实验人员、实验室危险有害因素及管控情况。假期申请开放使用的实验室一律实行报备制度,并如实填写《枣庄学院假期实验室使用备案汇总表》(附件2)。
2.对寒假期间开展实验活动的人员,要开展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确保培训效果。培训内容应与假期要求和所开展的实验有关联性,相关培训情况(内容、时长、培训教师和参训人员)要存档备查。
3.研究生导师、学生团队指导教师作为学生安全的责任人,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增强安全意识,掌握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
(二)加强实验过程的安全管理
对于寒假期间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员,要严格执行事先审批及报备制度;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操作前进行风险评估,严格执行实验操作规程,认真做好实验记录、仪器使用登记,维护好仪器设备及室内的其他公共财物;实验时不得脱岗,不得出现实验室设备运行但无人值守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从事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的实验必须有两个人同时在场,且一名必须为教师,不开展过夜实验;学生开展实验须有导师值班或现场指导,严禁学生独自使用实验室;做好实验室水、电、火、气、仪器、设备、工具的监管,实验室内严禁使用违章电器,注意安全防火,不使用明火取暖器等取暖设备,避免火灾等事故发生,实验室无人时保证关水、断电、断气、关门、关窗;做好危险化学品,尤其是易燃易爆危险实验药品管理,不在实验室过量储存化学试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存放、保管、使用以及妥善处理;不在实验室内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及与实验无关的活动(如烹煮、饮食、聚餐、留宿等);实验过程中注意自身安全保护、突发问题的应急处置,注意安全防盗。
(三)对于没有工作任务的实验场所,要关闭门窗、水源、电源、气瓶、仪器设备等。日常要安排专人统一保管实验室的钥匙,确保紧急情况下实验室门锁可顺利打开。
(四)实验室必须通电运行的设备,应及时检查,必要时更换电源线路、插座,防止老化。
(五)做好极端天气状况下的实验室安全管理,针对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做好防范措施,防止因低温严寒、大功率用电等造成实验室安全事故。
(六)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突发事件处置报送制度,各学院要严格落实学校值班值守要求,做好寒假期间本单位实验室的值守工作。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坚决杜绝迟报、瞒报。
四、工作要求和材料报送
各学院要清醒认识到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层层传导到每一位师生,严格部署落实学校工作安排,全程掌控假期期间实验室开放数量、实验室人员、实验过程等情况,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保障工作。
请各学院于1月26日前,将《枣庄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枣庄学院假期实验室使用备案汇总表》负责人签字盖章电子版发至邮箱zzusysgl@163.com,联系人:秦国华。
附件:1.《枣庄学院实验室安全问题隐患排查整改台账》
2.《枣庄学院假期实验室使用备案汇总表》
枣庄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