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准确掌握学校固定资产使用、管理状况,理清固定资产帐,做到账、物相符,保障固定资产安全、完整,根据上级要求及学校工作安排,学校组织开展2025年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清查的时间、范围、基准日和方式
(一)清查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2月20日。
(二)清查范围:各二级单位使用管理的固定资产,重点核查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以及房产使用情况。
(三)清查基准日:2025年9月30日。
(四)清查方式:采取二级单位自查和学校复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单位自查(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1月7日)
各单位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及清查工作重点,组织全体教职工对名下资产开展全面细致的自查。在此基础上,以资产台账为重要参考依据,开展现场实地盘点工作,逐一核对实物,在清查表上签字确认,交所在单位资产管理员留存备查(各单位实地盘点量可参考附件1)。如果存在盘盈、盘亏、闲置情况,应填写相应的表格(见附件2-附件4),盘亏资产必须由使用人写明原因,使用单位核实相关情况。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房产使用情况形成盘点表(附件2-5)和盘点工作总结(附件6)。
(二)学校核查(2025年11月8日-11月30日)
各单位自查结束后,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组织校级核查小组对部分单位的仪器设备类资产进行核查。核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将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对于资产管理问题严重或整改不力的,学校将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工作总结(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20日)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对全校2025年度资产清查盘点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总结,将本次请查盘点工作的整体情况、主要成果及后续改进措施等形成工作简报。
三、清查盘点重点及注意事项
(一)保管人对资产的存放地点、使用人、所属单位等信息进行认真核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如有异常,应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并确认资产标签粘贴到位。
(二)二级单位及学校实地抽查盘点的重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岗位变动人员(包括校内变动、离\退休)、离职)的设备,单价≥30万元的大型仪器设备,以及使用年限≥10年的设备。
(三)对于使用年限较长、严重老化、性能落后或无修复价值,且无法满足教学科研需求的设备,应尽快办理报废手续。
(四)保管人应为我校在职教职工。在职教职工发生岗位变动时,需先完成原单位的资产交接工作,原单位应对其名下资产逐一核实,确保账实相符。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真落实。开展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重要举措,也是近年来各级巡视、检查以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学校要求,扎实开展盘点工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实事求是,团结协作。各单位要秉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坚持应查尽查的原则,全面真实地反映资产的实际情况。面对痛难点问题、历史遗留问题,各单位不回避不推诿,凝聚合力,共同推进问题的妥善解决。
(三)立查立改,完善机制。各单位在盘点过程中,要全面摸清资产情况,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及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做到立查立改。同时,要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提升资产管理水平,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与高效实用。
五、材料提交
各单位完成盘点工作后,请于11月7日前将附件2-7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的纸质版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市中校区综合楼1102东或薛城校区明理楼327),同时将所有材料的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xygzc@126.com.联系电话:3785759。
附件1:枣庄学院固定资产清查确权表(单位留存备查)
附件2:枣庄学院固定资产盘盈统计表
附件3:枣庄学院固定资产盘亏统计表
附件4:枣庄学院固定资产闲置统计表
附件5:枣庄学院计算机存量统计表
附件6:枣庄学院公用房屋使用情况统计表
附件7:XXXX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自查报告(参考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