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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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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房屋测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8-29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房产管理,提高房产管理信息化水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通过公开招投标,委托专业公司对全校房产开展测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房产测绘时间

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1月31日。

二、工作人员报送

1.报送一名房产测绘工作负责人。请各学院、各部门于9月1日上午10点前确定一名房产测绘工作负责人,该教师要全程陪同,确保本单位所属房间能够按时全部打开进行测绘,并负责处理对期限内不能开门的房间的一切后续事宜。

2.各学院、各部门确定一名房产信息系统管理人员。房屋测绘结束后,会将各各学院、各部门房屋信息导入房屋管理系统。房产信息系统管理人员,今后将负责本单位房屋管理及公用房管理系统的相关工作。

三、房屋测绘安排

此次测绘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部门积极配合。测绘工作将以楼栋为单位,分校区、分批次进行(附件)。届时测绘人员须进入每一个房间进行室内测绘,请相关单位房产测绘工作负责人在接到资产处通知后,务必积极协助测绘人员按预定时间进入房间完成全部测绘工作。

四、其它事项

1.本次测绘过程也是一次房产普查,如有发现未能找到使用单位的房屋,将视为空置房由资产处统一收回。对有明确归属单位但在规定期限内不配合开门,影响测绘工作的单位将予以通报。

2.资产处将安排工作人员陪同测绘工作人员开展测绘相关工作。请各单位须根据时间安排,确保测绘期间本单位每间房屋能够顺利进入并完成测绘。测绘工作可能会给教职工带来不便和影响,请各单位注意做好解释工作,也请广大教职工理解与支持。

3.因测绘单位为社会专业公司,请各单位届时注意学校和个人财产安全。

4.根据测绘时间安排,请后勤服务处指派专人开关强电、管道井等相关房间;网络中心中心指派专人开关弱电间等相关房间。

五、联系方式

1.资产与实验管理处测绘工作联系人:杨树祥老师,联系电话:13869465628;朱俊杰,联系电话:13869459691。

2.各学院、各部门确定好本次房屋清查测绘和房产系统管理人员后,将工作人员信息统计表于9月1日前盖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zzxygz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