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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学院2025年实验室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5-05-08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确保学校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鲁教科函〔2025〕10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责任体系建设、管理制度完善、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教育培训、安全准入执行、安全条件保障、重要危险源管理(特别是实验室化学品全流程、全要素、全方位信息化可追溯安全管理)等工作,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落实学校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各二级学院(含研究院,下同)要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要求,明确实验室安全工作分管领导、责任人、使用人等职责,逐级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二)完善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各二级学院要建立完善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具有可操作性和实际管理效应的规范性文件,做好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主要包括分级分类、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教育培训、风险评估、应急预案、实验室准入、危险源管理等,确保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要充分调动实验室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完善奖惩机制,避免只有责任没有激励情况发生。

(三)强化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开展面向教职工和学生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活动。要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开展应急演练。对进入实验室人员,尤其是对初次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做好准入教育及应急处置培训,要对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管控,落实个体防护,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强化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各二级学院要确保危险化学品存放总量要符合规定要求,按照化学试剂性质分类规范存放,标签完整清晰;要设置实验室化学品(含配制试剂)专用存放空间并按要求科学有序存放,严禁混装、混放;要确保物品台账与使用登记账、库存物资之间的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要认真落实剧毒、易制爆等化学品的双人双锁管理制度。

(五)开展全方位实验室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各二级学院要认真落实实验室安全“日检查、周排查、月巡查”制度,每次检查均需形成书面检查记录和问题整改台账;要严格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附件1)规范要求,结合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情况,开展专项安全自查和隐患排查,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排查出重大隐患要即知即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具体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形成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闭环。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实验室,在整改完成前必须停止使用,直至完成整改。

(六)严格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各二级学院和各级各类实验室要根据《枣庄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枣院政字〔2024〕55号)(附件2)相关标准,完善实验室分级分类自查认定工作,动态更新实验室特别是Ⅰ级(重大风险)实验室的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严格管理重要危险源。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5月15日前)

牵头单位:资产与实验管理处

制定《枣庄学院2025年实验室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部署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相关工作。

(二)实验室分级分类自查认定(5月20日前)

牵头单位:各二级学院

1.各二级学院(研究院)根据《枣庄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枣院政字〔2024〕55号)相关标准,开展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级分类工作,并于5月20日前将《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信息统计表》(附件3)报资产与实验管理处审核,同时报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附件5)

2.各二级学院于5月20日前登录“山东省教育系统实验室安全服务平台”系统(https://kygl.sdei.edu.cn/aqjc),完善系统内实验室基础信息,完成学院基础信息上报。

系统填报具体事项请与资产与实验管理处孙尚鹏联系,联系电话:18866696880。

(三)实验室安全自查(5月20日前)

牵头单位:各二级学院

各二级学院严格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对各级各类实验室安全进行自查。并5月20日前将《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2025年)》(附件6)、《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5年)》(附件7)报送至资产与实验管理处。

各二级学院(研究院)要准备好与实验室签订的安全责任书、实验室安全制度汇编、实验室风险分级分类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总结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等资料以备检查。

(四)学校专项督查(5月30日前)

牵头单位:资产与实验管理处

学校组建实验室安全督导组进入各二级学院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检验各相关单位自查结果,督导安全隐患整改。

(五)学院整改落实(6月-7月)

实验室安全督导组对检查结果进行整理汇总,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学院下达整改通知书,相关学院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需立即组织整改工作,并在收到整改通知书规定时限内向学校提交整改报告。整改报告应当包含实验室名称、隐患内容、原因分析、整改措施描述、整改前后照片等信息。

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未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的实验室,责令予以关闭实验室进行整改直到检查合格为止,在关停期间,该实验室不得开展任何实验,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六)“回头看”阶段(8月-9月)

学校将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回头看”工作,对现场检查整改情况进行核实销账,实现安全隐患闭环管理的要求。

请二级学院9月30日前将《学院自查整改总结报告(2025年)》(附件8)报送至资产与实验管理处。

以上各阶段需报送材料的电子版和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请发至邮箱zzusysgl@163.com。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始终坚持把安全作为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工作的红线,始终坚持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作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底线,立足防范,居安思危,做到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作为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领导,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实验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二)提升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各二级学院要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切实承担起实验室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和“谁分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构建二级单位、实验室组成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压实各级安全责任。要健全全员实验室安全责任制,配备足额的专职安全人员,逐级分层落实责任制,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

(三)查漏补缺,及时整理归档各类实验室安全管理台账,并按时完成系统填报工作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docx

 附件2.《枣庄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枣院政字【2024】55号).docx

 附件3.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信息统计表.xlsx 

 附件4.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信息统计填表参考.docx 

 附件5.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2025).xlsx 

 附件6.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2025年).docx 

 附件7.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5年).xlsx 

 附件8.学院自查整改总结报告(2025年).docx

 

资产与实验管理处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