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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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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2025年度采购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2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学校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工作,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相关要求,就2025年度采购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计划编报要求

1).资金来源:各部门、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应编尽编,应采尽采”的原则提报本部门、单位的2025年度采购计划。凡使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的资金,包括部门业务费、专项经费、以学校办学经费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等经费。

2).编报范围:拟2025年度采购山东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及目录以外3万元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均应编报年度采购计划。其中2024年山东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年度计划采购表(分货物、服务、工程)(见招标办网站http://zbb.uzz.edu.cn/)。

备注:

1.目录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无论金额大小,一律编制采购计划。

2.品目编码在2024年山东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文件中查询,如果查询不到,可按照2023年山东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查询的品目编码填写,品目编码上报后,不能修改,如因项目采购内容变化,更导致品目编码变更影响采购的,由填报单位负责。

3).递交顺序:使用单位编制年度计划表先递交经费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整理汇总后递交归口部门,最后报送至资产与实验管理处项目科,属于项目库的项目按项目库管理办法执行。

4).已办理2025年度预采购的项目,项目需要填写年度计划采购表,备注“已办预采购”;若采购项目属于项目库范围,项目单位务必办理项目入库手续,同时按相关要求向财务处申请2025年经费。

5).部门、单位需要采购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台式一体机、打印机、投影仪、复印机、空调等,以上货物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文件要求,执行批量集中采购。通用设备采购严格执行《枣庄学院通用资产配置标准》,并落实采购信创产品相关政策

6).部门、单位应加强前期的需求调查和项目论证工作,其中1000万元以上货物、服务项目和30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必须开展需求调查,并提供需求调查报告

1.需求调查要科学、全面、详细。货物类至少要参考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品牌,不得按照一个品牌的技术要求填写,更不得有针对某一品牌或排斥某一品牌的内容。

2.项目预算要准确,杜绝出现因预算过低废标或则出现成交结果与项目预算偏差过大导致资金浪费情况,以上问题由采购需求部门负责向学校做出说明。

二、采购计划提报注意事项

1).采购计划须经部门、单位集体研究,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年度采购计划表

2).提报的政府采购计划最终以学校审核批复的结果为准并上报执行。

3).年度采购计划填报不实、漏报或逾期不报,造成的后果由各部门、单位及个人自行负责,年中原则上不再接收采购计划。

三、递交时间及联系方式

 20241130日前报资产与实验管理处项目科明理楼327),电子版发邮箱zzxyxmglk@163.com,预期视为无采购需求。

 联系人:牛磊     3786765(小号65082)


资产与实验管理处

                                                                            2024.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