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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项目库储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1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学校项目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升储备项目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根据《枣庄学院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枣院政字〔2019〕60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项目库储备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储备项目要重点聚焦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学校新上专业建设及教学急需、硕士点及重点学科建设、重点人才引进等进行申报。

二、储备项目类别及归口管理

(一)教学类项目。含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项目、专业及课程建设项目、学士学位点建设项目等,由教务处负责。

(二)实验类项目。含实验实训平台建设、基础教学和专业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由资产与实验管理处负责。

(三)科研类项目。含科研平台建设项目、科研创新团队建设项目、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硕士学位点建设项目等,由科技处、社会科学处、研究生处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四)师资队伍建设类项目。含人才引进项目、师资培训项目等,由人事处负责。

(五)校园基本建设、教学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绿化工程类项目,由校园建设与管理处负责。

(六)水、电、暖、气等建设改造项目,由校园建设与管理处、后勤服务处负责。

(七)文献资料建设项目。含购置图书、期刊、数据库及建立特色文献资源库等,由图书馆负责。

(八)安全、消防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含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和消防设施改造,由保卫处负责。

(九)信息化建设项目。含校园信息化和系统平台建设、多媒体和智慧校园建设等,由网络中心负责。

(十)学生公寓家具、教室课桌椅的配置项目,由学生工作处负责。

(十一)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

(十二)对外交流与合作项目、世界语博物馆建设项目,由国际合作交流处负责。

(十三)物业服务及其他类项目库建设。根据项目建设单位及经费管理权限,由相应单位向归口管理部门申报。

三、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后,将相关材料提交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二)归口管理部门受理、审核各单位申报项目,组织项目的论证、评审、排序等后,将相关材料报资产与实验管理处。

(三)资产与实验管理处对各归口管理部门提交的项目进行复审后报学校审议。

请各归口管理部门于2024年6月10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报至资产与实验管理处(明理楼三层328室),联系人:段玉慧,联系电话:3786810,电子版请发送至407731907@qq.com。表格填报要求请咨询计划财务处预算科。

需报送的材料有:

1.项目分类汇总表(归口管理部门填报)

2.项目申报单(项目申报单位填报)

3.项目申请书(项目申报单位填报)

4.专家论证意见表(项目申报单位和归口管理单位均需填报)

5.绩效目标表(项目申报单位填报)

6.事前绩效评估报告PDF版(项目申报单位填报)

7.系统填报信息(含申请依据、项目测算表、预算项目绩效信息表、资产配置表,由项目申报单位填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项目申报。项目库是学校制定年度或跨年度项目建设计划、编制年度支出预算的重要依据,各归口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库储备项目的申报,优先安排贴合学校事业发展、推动内涵提升、弥补短板弱项、保障改善民生的项目,避免资金分散、重复低效投入等问题。

(二)强化项目论证工作。申报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申报项目的规范性、完整性及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项目预算的合理性、绩效目标的明确性等论证工作,提升后续资金使用效益,杜绝出现建而不用、设备长期闲置、购置后无安装地点等问题。

(三)加强绩效管理。归口管理部门需按轻重缓急、绩效目标和项目成熟度等对评审通过的储备项目进行排序。对无项目实施地点或项目实施地点不明确的,或项目申报资金低于50万元的,原则上不予支持。《枣庄学院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的6类项目原则上不纳入本次申报。

学校项目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