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制订学校公用房屋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根据学校事业发展拟定公用房屋需求规划,核定学校各类公用房屋的配置总量;统筹全校公用房屋的分配、调整及使用管理;
3.负责审核各归口管理部门的房屋配置、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指导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公用房屋的配置和调整,监督检查公用房屋使用情况,及时收回闲置公用房屋;
4.负责学校公用房屋信息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5.负责学校公用房屋的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维护工作;
6.负责学校闲置房产资源的盘活和保值增值;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