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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与实验管理处(招标办公室)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4-05-08    作者:     来源:     点击: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和完善学校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 建立国有资产动态管理机制,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负责资产购置、登记、清查、统计等工作,做好日常监督检查;

3. 按规定权限审批学校国有资产配置、处置,以及出租、出借等事项,办理有关报批、备案等手续;

4. 优化国有资产配置,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调配工作,推动国有资产共享、共用,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

5. 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年检、编制报表和资产评估等管理工作;

6. 负责学校无形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7. 负责组织学校项目库建设计划的汇总、论证和上报工作;

8. 负责组织实施货物类项目的联合验收,以及货物类项目采购合同、实施验收过程材料归档备案;

9. 负责进口货物的海关审核和年检年审工作,以及国产设备退税工作;

10. 负责学校货物、服务、工程等采购与招标工作;

11. 负责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平台的建设和宏观管理;

12. 组织协调实验室规划建设,负责实验室建设经费统筹管理;

13. 负责学校实验室危险品的统筹管理、指导和监督;

14. 负责学校各类公共用房的配置、调整、管理和服务工作;

15. 负责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维修服务工作;

16.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