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2-05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19年度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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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做好2019年度山东省本科高校分类考核工作,根据《枣庄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枣院政字[2016]169号)文件规定,开展本年度资产清查工作。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分两个阶段:

一、单位自查阶段(12月5日-12月21日)

各单位依据固定资产系统内登记的资产,进行实物盘点,逐一清查,并根据清查情况填写《单位资产汇总表》和《个人使用资产清单》的电子版(附件),于12月21日前发送至gzc@uzz.edu.cn,《单位资产汇总表》的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至国资处(综合楼1102东)。

二、学校核查、抽查阶段(12月26日-12月31日)

由国资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确权资产进行现场抽查核实,将清查确权结果报学校研究,纳入学校年度绩效考核。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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